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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君辉3个月定开发起式: 关于旗下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5 1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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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银河君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 2025 年 3 月 5 日起,本公
司旗下银河君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相关基金的申购、赎
回等业务。
     一、 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银河君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的(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实施费率最低 1 折优
惠,实施费率优惠的具体活动方案及时间以招商银行为准。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
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折扣费率。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网址:www.cgf.cn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
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
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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