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证券市场走势进行深入分析,对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变化趋势进行战略研判,从而合理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现金、金融衍生品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
股票投资策略
在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选股模型精选股票,并结合组合优化方法,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1、量化选股模型
本基金所采用的量化选股因子包括但不限于价值、质量、成长、红利、筹码结构、量价、人工智能等因子,选股模型根据股票的因子得分筛选出具备相对投资价值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将根据选股模型的运作情况及市场变化,合理调整选股因子及其权重,实现模型的持续优化。
2、港股通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港股,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投资策略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市场,基金资产并非一定投资港股。对于港股通股票投资,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模型选股,精选个股进行投资。
3、组合优化
本基金运用风险估测模型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监控与评估,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本基金采用交易成本模型,既考虑固定成本,也考虑交易的市场冲击效应,以控制交易成本、减少交易对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股票预期超额收益、风险水平、交易成本、流动性等因素进行投资组合优化。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融资业务。若相关融资业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经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时,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本基金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则经充分论证后适度运用股指期货。通过对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对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通过对具体品种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期权价值、流动性等各项指标的分析,通过运用量化估值工具对其投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安全边际高、条款设计较好、对应上市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债券进行投资,包括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买入,实现超额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出于对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适时对债券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将结合对未来市场利率预期,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利差轮动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
| 分红政策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