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简称 | 建信智远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A | 基金代码 | 026111 |
| 基金经理 | 姚波远 | 设立日期 | - |
| 管理人 | 建信基金 | 托管人 | 中信证券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6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多元资产配置为核心驱动力,通过优化配置各类资产实现投资组合的风险分散和长期稳健增长。同时本基金通过精选各类基金并构造分散的基金组合,力求实现投资组合的稳健超额收益和风险再分散。 | ||
| 投资理念 | |||
| 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投资境内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商品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0%,投资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5%,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照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即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如原份额为认购份额)或原份额申购申请日(如原份额为申购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