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简称 | 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C | 基金代码 | 026798 |
| 基金经理 | 杨帆 | 设立日期 | - |
| 管理人 | 诺安基金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45% | ||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和基金优选策略,力争获得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 ||
| 投资理念 | |||
| 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8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是指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或者根据定期报告最近4个季度披露的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投资于境内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等境内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应当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即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相应类别的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和港股通ETF,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