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简称 | 东兴增利债券C | 基金代码 | 027976 |
| 基金经理 | 陈工文 李兵伟 | 设立日期 | - |
| 管理人 | 东兴基金 | 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7%+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 | ||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 投资理念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限于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及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 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跟踪国内外宏观经济数据及政策变化,密切关注市场流动性变化情况,动态评估不同资产的估值水平变化,合理确定组合中权益资产、债券资产及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2、债券市场投资策略 (1)利率债投资策略: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利率期限结构和债券市场变化趋势,动态调整利率债的期限配置。 (2)信用债投资策略:根据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结合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与投资价值。本基金投资信用债券特别重视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的信用评级不低于AA+。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及以上的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8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资产的20%。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同时具有债性和股性的特征,既受到债券市场的影响,也受到权益市场的影响,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上涨收益的特点。 (4)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在于换股期间用于交换的股票并非自身新发的股票,而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 3、股票投资策略 (1)量化选股模型:本基金将以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构建股票组合。多因子模型针对个股构建价值、质量、动量、反转、成长、一致预期、市场交易行为数据等因子。 (2)组合优化策略:本基金将充分保证持股数量在一定的水平,通过分散化权重,降低组合集中度风险。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所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适用上述个股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在港股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 2)具有行业稀缺性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 3)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分红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5、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及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从基金分类、长期业绩、归因分析、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五大维度对基金进行综合评判和打分。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7、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中国内地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 (2)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汇兑比率变化情况。 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行业分析、证券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 9、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 |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需承担因港股市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