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主动性投资为辅",在复制标的指数的基础上一定程度地调整个股,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0%,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以标的指数为主要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指数增强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在整体风险特征、行业配置等方面以标的指数为重要参考,并在既定风险约束条件下进行构建。在此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方法,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在相关约束条件下纳入可投范围的股票进行适度超配或低配,以力求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获取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增强收益。在投资过程中,基金通过多因子分析方法对股票的相对表现特征进行系统刻画与评估,相关特征反映公司基本面状况、市场交易特征及市场预期等多方面信息,并用于辅助判断不同股票在不同市场环境和时间尺度下的相对配置价值。因子体系在持续研究与历史检验的基础上进行维护与更新,并在组合构建中综合考虑因子稳定性、相关性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基金在组合管理过程中,将风险预算、流动性状况及交易成本等作为重要约束条件,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管理与优化。多因子模型作为组合管理的重要工具,与指数约束相结合,共同支持指数增强策略的实施。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可根据投资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
5、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其中发行条款较好、公司基本面优秀、流动性良好、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争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8、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期权合约,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9、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10、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11、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基础上,参与融资业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经营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本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各类别基金份额收取的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履行适当程序,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