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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盈丰多资产6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028711)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盈丰多资产6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基金代码 028711
基金经理 袁冠群 陈娟 设立日期 -
管理人 华安基金 托管人 浦发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3%+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严谨的资产配置策略与证券投资基金精选策略,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5%-3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15%。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分红政策 1、本基金每季度对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0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视同收益分配前原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即在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经履行适当程序,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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