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证券市场趋势的基本判断,动态调整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在符合基金合同的情况下,在大类资产之间做一个相对较优的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1)资源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资源,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技术条件下,能够被企业占有和利用,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具有战略发展意义的自然资源。具体来说,本基金中的资源行业主要包括拥有自然资源或可以直接从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中获益的相关子行业和上市公司,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包括:
1)能源相关的石油石化、煤炭行业;
2)原材料相关的有色金属、钢铁、基础化工和建筑材料行业;
3)拥有生物资源的农林牧渔业;
4)拥有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的公用事业等。
5)资源主题相关产业范畴会随着科学技术及商业模式的发展不断变化,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相关产业的发展变化,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根据实际情况对资源主题相关产业及公司的界定进行动态更新。本基金将按照上述界定标准确定股票库并履行复核程序。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参考申万行业分类体系对资源主题相关股票进行界定。若未来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出现修订,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资源主题的定义和相关行业进行补充和修订,或参考其他行业分类标准。若未来申万行业分类体系不再发布,或市场上出现了更加合理、科学的行业分类标准且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的,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其采用的行业分类标准。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基本面投资,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综合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估,精选资源主题范围内的优质个股进行投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主要从商业模式、竞争格局、主营业务成长性、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能力等多角度对股票进行定性分析,鉴别公司成长和质地的持续性;重点关注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是否在管理、产品、服务、技术、品牌、人才、创新能力、定价能力、销售网络、行业地位等方面具备显著竞争优势。
2)定量评估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的方法分析公司的财务指标,考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盈利质量、成长能力、运营能力等方面,初步筛选出成长性良好、财务健康的优质公司。同时,本基金将基于主题行业及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式,筛选出估值合理或具有吸引力的公司进行投资。具体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市净率法、市盈率-长期成长法、折现现金流法等。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与A股类似,并关注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A股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本基金重点优选相对于A股具有明显估值优势或稀缺性,质地优良、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可根据投资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相应的存托凭证投资标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结合对未来市场利率预期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利差轮动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基金还可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债券回购等投资。
4、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有权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工具。
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此基础上,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提高投资效率,从而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6、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重点选择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并在对应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估值合理的前提下进行投资。同时,本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财务压力、融资安排、未来的投资计划等方面推测、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确认上市公司对转股价的修正和转股意愿。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A类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