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简称 | 长江金选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A | 基金代码 | 029245 |
| 基金经理 | 叶肇元 | 设立日期 | - |
| 管理人 | 长江证券(上海)资管 | 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2%+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恒生指数收益率*4%+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 ||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严谨的资产配置策略与证券投资基金精选策略,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 ||
| 投资理念 | |||
| 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30%(其中投资于境内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其中混合型基金仅指最近四个季度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均高于基金资产的60%的混合型基金,或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高于基金资产的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及香港互认基金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A类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红利再投资所获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按原对应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