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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科技成长股票(025736)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华西科技成长股票 基金代码 025736
基金经理 李健伟 设立日期 2025-11-25
管理人 华西基金 托管人 农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75%+恒生科技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1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及考虑流动性的前提下,精选科技成长主题投资标的,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市场指标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基础上,调整或确定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指的科技成长主题是指具有成长特征的科技行业企业。本基金从科技行业和成长特征两个维度对投资主题进行定义。 (1)科技行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科技”的内涵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技术、高端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技术、海洋技术、数字社会管理技术、医药生物技术等。 鉴于科学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科技行业界定将会发生扩大或者变化,本基金将视情况做出调整。 (2)成长特征的界定 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分为初创、发展、成熟、衰退四个阶段。本基金所称成长特征股票主要是处于初创和发展两个阶段的具有良好成长潜力的股票。具体而言,处于发展阶段的成长特征股票具有如下一项或多项特征: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处于所属长江一级行业前50%; 2)净利润增长率处于所属长江一级行业前50%; 3)净资产收益率处于所属长江一级行业前50%; 处于初创阶段的企业,其技术、生产模式和商业模式尚不成熟且处于培育期,但已展现出潜在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或净资产收益率快速增长趋势的,本基金可以根据预期的财务指标将其界定为成长特征股票。 (3)科技成长主题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将在前文界定的科技行业中,选取符合成长特征的投资标的,构建科技成长主题投资标的池。本基金将参照国家相关科技行业的政策动向,以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投资标的池进行动态调整。 科技成长主题相关公司的研发支出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或研发支出金额处于所属行业前三分之一。 对于港股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香港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公司;A股市场稀缺的香港本地公司、外资公司;精选香港市场行业结构、估值、股息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行业研究、公司研究和可转债估值模型分析,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行业配置策略、个券精选策略、转股策略、条款博弈策略等。 债券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并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在追求债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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