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简称 | 鹏扬多元均衡三个月持有混合(ETF-FOF)C | 基金代码 | 026128 |
| 基金经理 | 赵会龙 | 设立日期 | 2026-03-27 |
| 管理人 | 鹏扬基金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7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风险平价策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分散投资于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 投资理念 | |||
| 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ETF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5%-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 | ||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除权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可能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证券,需承担汇率风险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