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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鑫泽3个月持有混合(ETF-FOF)C(027173)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鑫泽3个月持有混合(ETF-FOF)C 基金代码 027173
基金经理 孟瑶 设立日期 -
管理人 天弘基金 托管人 中信建投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40%+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收益率*10%+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配置和优选基金,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ETF”)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20%-7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前述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分红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费用收取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资产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证券,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及ETF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及ETF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及ETF价格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价格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标的证券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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