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可以细分为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以及其他品种的投资策略等。
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
本基金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场变动趋势。本基金通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
股票投资策略
(1)科技主题界定
本基金所指科技主题上市公司,主要是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成长企业。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具体主要涉及以下产业: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下一代信息通信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及相关技术服务;
2)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卫星及应用、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技术服务;
3)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
4)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产业、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电池等相关产业链上中下游;
5)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及相关技术服务;
6)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医药、医学美容、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农业及相关技术服务;
7)数字创意领域,主要包括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活动、设计服务产业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科技主题相关公司的研发费用或者研发费用率处于所属行业前三分之一(研发费用率=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科学技术的创新变革及相关政策的更新迭代,科技成长相关领域及公司范畴可能发生变化,届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科技主题相关领域及公司的界定进行动态更新与调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2)个股投资策略
以科技主题为主要投资方向,在个股投资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将以自下而上为主,践行公司责任投资政策,通过行业比较、公司比较,综合考虑公司质地、行业属性、商业模式、核心业务竞争力、科研能力、市场地位、公司治理结构等,精选在行业中具备相对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等相关财务指标和市盈率(市值/净利润)、市净率(市值/净资产)、市销率(市值/营业收入)等估值指标进行评估,筛选出财务稳定和估值合理的优质公司进行投资。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A股稀缺性行业和个股;
(2)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为市场龙头;
(3)符合内地政策和投资逻辑的主题性行业个股;
(4)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并严格控制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投资比例。此外,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选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定收益。
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无风险套利、杠杆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等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以上投资策略将在遵守投资纪律并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实施。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款的前提下,当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相对中证800指数滚动1年超额收益大于历史均值+2倍标准差时,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仅有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