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简称 | 汇泉中债0-5年政金债A | 基金代码 | 027387 |
| 基金经理 | 汪雨晨 | 设立日期 | - |
| 管理人 | 汇泉基金 | 托管人 | 恒丰银行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0-5年政策性金融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 ||
| 跟踪标的 | 中债-0-5年政策性金融债全价(总值)指数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 投资理念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优化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指数成份券流动性、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以及成份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优化,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外寻找其他证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替代组合的构建将以流动性为约束条件,按照与被替代成份券久期相近、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基本匹配为主要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成份券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其他债券投资策略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基金费用,基金管理人还可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其他投资策略。例如,基金管理人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或债券一、二级市场间的套利机会进行跨市场套利;还可以使用事件驱动策略,即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对投资标的定价的影响而进行套利;也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策略,即通过对债券市场价格与模型价格偏离度的研究,采取相应的增/减仓操作;或运用杠杆原理进行回购交易等。 |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月可进行一次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