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可以细分为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以及其他品种的投资策略等。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基金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根据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和基金资产状况,适时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提高收益潜力。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侧重自下而上,采用量化模型选股和基本面选股相结合的选股策略,并根据市场状况及变化,不定期对策略权重进行优化调整,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量化模型选股策略:
本基金运用多因子模型,从财务指标、估值位置、交易特征等方面,对股票进行综合打分,选出具备相对价值的股票。在严格控制组合与基准指数风格偏离和行业偏离的基础上,超配预期收益高的股票,低配预期收益低的股票,以力争实现相对基准指数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因子实际表现,适时调整各因子类别的权重和组合方式。
2.基本面选股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如公司地位、竞争优势、治理结构)和定量分析(如盈利、财务、估值)相结合的方式筛选优质个股。
3.风险控制与优化:
在上述策略基础上,本基金将分析投资组合的因子暴露程度,合理控制整体风险水平,并针对交易成本、流动性等因素进行优化。
4.策略与模型的动态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及研究进展,定期或不定期对量化模型进行复核与调整,以提升模型的有效性与稳定性,同时将不断迭代量化模型,采用多种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基本面特征和交易特征对股票预期收益进行预测,辅助投资决策。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考量,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头寸,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和冲击成本。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基金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衍生工具,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并遵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的相关规定,参与信用衍生品的投资。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融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因素,评估其内在价值,适时做出投资决策。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选择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并在估值合理前提下进行投资,以分享正股上涨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市场利率预期,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债券类属配置、利差轮动等策略,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
| 分红政策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