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的投资比例,重点通过跟踪宏观经济数据(包括GDP增长率、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等)、政策环境、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等的变化趋势,进行配置判断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1)消费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界定的消费主题相关行业主要包括:
1)主要消费行业:主要指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或服务的相关行业,包括食品饮料、农林牧渔、公用事业、医药生物、电力设备、家用电器、轻工制造、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纺织服饰等;
2)可选消费行业:主要指用于满足居民更高层次需求、改善生活质量的商品或服务的相关行业,包括商贸零售、美容护理、汽车、社会服务、传媒、电子、通信、计算机等。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消费主题的界定方法,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消费主题的界定方法,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定量分析,自下而上精选个股。
①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管理层、竞争优势、创新能力、发展战略等因素,判断股票投资价值。
公司具备良好的治理结构及管理层;
公司的产品和/或服务具备良好的竞争优势;
公司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创新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营销创新、技术创新、并购等外延增长的创新等;
公司具备清晰的发展战略,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
②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盈利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选择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
盈利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企业价值/摊销前利润(EV/EBITDA)等。
③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本基金将重点考察消费主题类港股相较于同类A股的估值优势,通过"自下而上"的股票研究方式,精选个股。其筛选维度包括但不限于:治理结构与管理层、公司竞争优势和创新能力、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业绩表现等。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4、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考察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用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力求获取相对稳健的投资回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6、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权价值,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债性和股性,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并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
7、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操作。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操作。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票期权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期权合约进行投资。
8、参与融资业务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基础上,参与融资业务。
9、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流通受限证券投资时,将从企业的基本面出发,结合市场未来走势的研判,动态评估证券投资价值,并在锁定期结束后,根据对证券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市场环境的分析,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投资者不同基金交易账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费用收取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