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简称 | 华泰柏瑞瑞盈积极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ETF-FOF)C | 基金代码 | 027924 |
| 基金经理 | 郭瀚穹 | 设立日期 | 2026-07-07 |
| 管理人 | 华泰柏瑞基金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 ||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
| 投资理念 | |||
| 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基金)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前述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资产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持有期到期时间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需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