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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合润LOF(163406)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兴全合润LOF 基金代码 163406
基金经理 谢治宇 设立日期 2010-04-22
管理人 兴证全球基金 托管人 招商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国债指数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精选股票,以追求当期收益与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本基金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场变动趋势。本基金通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审议有关资产配置策略的分析结论,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产配置策略,即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的构成比例。基金经理执行审定后的资产配置计划。 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认为股票的瞬时市场价格受公司经营情况、证券市场供求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但在一定的时期内,每一只股票都有其合理的价格区间,同时,这一价格区间还将表现出时变性。 (1)量化筛选 本基金运用量化筛选的方法,用静态与动态数据相结合的方式考察股票的价值、成长风格特征,选择那些价值被低估并具有稳定持续增长潜力的股票。 本基金采用市盈率(市值/净利润)、市净率(市值/净资产)、市销率(市值/营业收入)等指标考察股票的价值是否被低估。 本基金采用年复合营业收入(Sale)增长率、盈利(EPS)增长率、息税前利润(EBIT)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ROE)、以及现金流量增长率等指标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 本基金认为高成长性的股票通常具有高市盈率,但高市盈率又往往意味着对该股票的高估值。因为市盈率相同的公司成长性差异可能很大,仅单独比较低估值或成长性无法帮助投资者筛选出价格合理、兼具成长性的股票。因此,本基金还采用GARP筛选法精选股票,以避免过分依赖价值与成长风格筛选的一些缺陷,比如由价值持续低估现象(DASP,DeclineAtaReasonablePrice)和成长泡沫破灭(GASP,GrowthAtaStupidPrice)带来的投资失败。 PEG(市盈增长比率,市盈率相对增长率之比)是本基金筛选GARP风格特征股票的重要指标。PEG为不同成长性公司的市盈率提供了可比性,暗含了获得每一个百分点增长率所需的投资成本。本基金还考察了PEGY(市盈增长及股息比率),具体而言,即市盈率相对预期盈利增长和现金股息之和的比率。相对市盈增长比率而言,PEGY更为可测和稳定。同样逻辑,PBG(市净增长比率)、PSG(市销增长比率)等则是比PEG更稳定的指标。 (2)定性筛选 本基金认为不能完全依靠财务数据确定股票的合理价格区间,还需要综合考察诸如财务数据质量、公司治理水平、管理层能力与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从而给以相应的折溢价水平,并最终股票合理价格区间。本基金重点考察以下定性指标: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增长是否是有机的,并具有持续性; 公司的股东、债权人、管理层之间的制衡机制、管理团队激励机制是否有效,投资者关系是否良好; 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程度、进入壁垒,公司自有技术、专利水平,是否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 公司的行业地位、发展战略,是否具有并购价值等等。 综上所述,本基金根据上述定量指标确定相应的估值水平,鉴于相对估值法可能存在的某些局限性,本基金还综合运用了其它估值模型,比如DCF、DDM与EVA模型,进行估值再检验。并根据上述定性指标给出相应的折溢价水平,最终确定股票合理价格区间,并动态根据上述指标的演变进行价格区间的调整。 除此之外,本基金更注重通过研究团队的上市公司实地调研获得最新、最为准确的信息,及时跟踪和调整各级股票库,并最终确定具体的投资品种。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依照上述上市交易的股票选择策略执行。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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