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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百川远航混合C(021664)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汇百川远航混合C 基金代码 021664
基金经理 刘歆钰 吴昱斌 设立日期 2024-08-14
管理人 汇百川基金 托管人 兴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优选个股,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票、债券、现金的投资比例;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来看将以权益性资产为主要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个股选择层面,从基本面研究出发,基于价值、成长、价格相关的考量,选出市场上质地较好、成长较高、估值较低的标的。通过对公司未来成长空间及估值水平的测算,选出预期收益率高的个股;组合构建层面,严格遵循投资逻辑框架,适当分散行业风险和个股风险。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优质上市公司;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将综合比较并优先选择将基本面健康、持续创造利润能力强、业绩增长潜力大、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基金管理人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基金管理人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同时基于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利用股指期货剥离部分多头股票资产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与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投资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债券,以期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考察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分红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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