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上由于经济周期原因或市场情绪原因造成的低估值股票以及壁垒明确、具有持续盈利增长前景及较高内在价值、价格合理的股票,同时兼顾股息率、波动率、分红特点,在扎实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发掘企业价值,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灵活运用多种策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多维度分析股票的投资价值,包括:①高股息稳健增长策略;②行业龙头稳健增长策略;③高增长策略;④A-H股价差策略;⑤戴维斯双击策略等。通过合理搭配各个子策略的投资比重,提高组合收益的稳定性,以期获取稳健投资回报。
本基金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估筛选,挑选行业具有竞争力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构建本基金的各级股票池。
(1)定量分析
a、市场份额
本基金将挑选具有行业龙头地位的公司,或行业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
b、盈利能力
本基金所选公司的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ROE),资产收益率(ROA)指标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c、成长能力
本基金挑选营收增速、净利润增速同业领先的,剔除业绩趋势性下降标的。
d、估值水平
本基金根据企业的行业特性及企业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通过估值水平分析评估所选公司市场估值的合理性,主要参考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自由现金流贴现(FCFF,FCFE)、企业价值/EBITDA等估值指标。
(2)定性分析
a、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本基金将从市占率提升的空间和能力、产品定价能力、行业风险把控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所选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b、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
本基金还关注所选公司的新品研发能力、技术的先进性、创新能力等能力优势。
c、管理优势
本基金对公司管理优势的考察主要从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架构、费用率控制、融资能力等方面进行。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必须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采取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股指期货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1)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2)有效管理现金流量、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基于控制风险、锁定收益等目的,本基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亦可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对标的证券及挂钩品种的基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并充分考虑衍生工具的流动性、估值合理性等因素,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金融衍生品审慎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通过对外汇走势的研判,择机投资外汇期货、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外汇衍生品,以对冲基金投资以及应对申购赎回过程中的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关注国内外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该衍生工具,本基金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融资业务策略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债券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债券市场券种供求关系及资金供求关系,主动判断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确定和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平均久期及债券资产配置。本基金具体债券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债券回购杠杆策略等。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