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把握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上而下配置资产,有效分散风险,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通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选出优质公司进行投资,综合考虑收益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遵循价值投资思路,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结合香港市场行业及个股估值水平差异等因素,使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备良好成长性、较高内在价值,同时兼顾考虑股息率高、波动率较低、分红稳定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进行投资。
1)定性研究
①核心竞争能力。主要分析企业在品牌、产品和服务、规模、资源、人才、技术、经营许可、创新能力等方面是否具有可持续的竞争优势,是否具有长期竞争壁垒等。
②持续成长能力。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市场、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深入研究,评估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
③综合管理能力。主要通过分析管理团队有效运作能力、资本配置能力、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标准等,对管理团队质量进行判断。
2)定量研究
①盈利能力:主要通过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股息率等指标选择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内部具备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②成长能力:主要通过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经营性净现金流、净利润等经营数据的长期增长率等指标选择具有业绩持续成长性以及稳定性的上市公司;
③估值水平:主要考察指标为市盈率(P/E)、市净率(P/B)、EV/EBITDA、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等(2)A股市场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重点关注A股市场个股本身的价值属性和成长属性,通过对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对个股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权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新发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预计中签率、模型定价结果,积极参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新券的申购。
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依托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团队的研究成果,综合分析市场利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券种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的基金费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