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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ETF-FOF)A(02751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宏利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ETF-FOF)A 基金代码 027510
基金经理 张晓龙 设立日期 -
管理人 宏利基金 托管人 工商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国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基金积极把握基金市场的投资机会,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ETF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和港股通ETF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前述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分红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一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基金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履行必要的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应于变更实施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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