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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上证证券ETF(51020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汇安上证证券ETF 基金代码 510200
基金经理 陈思余 设立日期 2020-04-09
管理人 汇安基金 托管人 兴业证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证券行业指数收益率
跟踪标的 上证证券行业指数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力求实现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备选成分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分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出现特殊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其他指数投资技术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适当调整,以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分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成分股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分股进行配股、分红或增发等行为时;(5)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6)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本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债券,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信用利差状况、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配置结构,精选债券获取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资产安全性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4、衍生品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降低跟踪误差,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及流动性,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股票期权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备兑开仓、delta中性等策略适度参与股票期权投资。 5、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本基金可在不改变基金既有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充分考虑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按规定公告。
分红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 3、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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