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实行风险管理下的主动型价值投资策略,即采用以精选个股为核心的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在战略上,强调自上而下的组合管理;在战术上,强调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具体投资策略为:在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方面,利用金融工程手段和投资组合管理技术,保持组合流动性;在选股层面,按照价值投资原则,利用研究人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和金融工程的财务数据处理能力,从品质过滤和价值精选两个阶段来精选个股,选择价值被低估且具有政府壁垒优势、技术壁垒优势、市场壁垒优势或者品牌壁垒优势等持续增长潜力的股票,作为构建股票组合的基础。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具有三层结构,即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自上而下的行业选择和自下而上的选股或选债策略。
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之间进行相对稳定的适度配置。
资产配置策略的关键在于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和预测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以及股权分置改革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股票市场整体市盈率水平、ROE水平,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等综合指标进行定量分析,从而得出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的判断。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我们将决定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选择
我们首先判断具有政府壁垒和市场壁垒而形成一定特许价值的行业特征,将符合条件的行业作为基本的可投资范围。
(2)盈利指标筛选
在这些基本行业选择的基础上,我们还通过对上市公司盈利指标的分析进一步确定具有特别盈利能力的企业(如高ROE)。为了构造现实的股票组合,本基金通过财务指标进行品质过滤进一步筛选股票。
(3)现金流指标筛选
本基金将根据一系列现金流质量及其他财务指标进一步筛选财务品质较高的股票。
对上市公司盈利质量、成长性检测指根据上市公司及其所处行业过去的投资回报率、现金流量等指标选择盈利能力较强且稳定的公司。主要指标包括ROE(ReturnOnEquity)、总资产的现金回收率、经营活动现金的盈利率和权益乘数等,用以过滤掉所选行业中不具备竞争力的非主流企业。
(4)个股精选
符合以上行业特征和财务指标特征的公司构成本基金的基本股票池。
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内部、外部各种研究资源,进行细分行业和重点公司两个层次的研究,建立精选股票池,并以此作为基金构建投资组合的依据。
细分行业研究的工作重点是寻找普遍具有特许价值的子行业并对其市场竞争状况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对各子行业进行配置。而重点公司的研究则是对超额获利能力突出、财务基础稳固、治理结构完善且未来增长明确的公司进行深入研究和跟踪。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以高票息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并通过信用、久期和凸性等的灵活配置,进行相对积极主动的操作,力争获取超越于所对应的债券基准的收益。
(1)自上而下的分析
根据各种宏观经济指标及金融数据,对未来的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做出判断或预测。
根据货币市场运行状况及央行票据发行到期情况,对债券市场短期利率走势进行判断。
根据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状况及各交易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对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判断,进而对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分析。根据近期的资金供需状况,对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进行分析。
(2)自下而上的分析
根据债券市场的当前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当前的期限结构,并对隐含远期利率、当期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的历史期限结构,并对历史利率水平、历史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在投资过程中,需要随时根据宏观经济、市场变化,以及基于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对构建组合进行调整。 |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时,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
4.本基金R 类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其余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