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简称 | 国泰黄金ETF联接A | 基金代码 | 000218 |
| 基金经理 | 艾小军 | 设立日期 | 2016-04-13 |
| 管理人 | 国泰基金 | 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Au99.99合约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收益率*5% | ||
| 跟踪标的 | 黄金9999 |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黄金资产的表现,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 投资理念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国泰黄金ETF、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国泰黄金ETF的联接基金。国泰黄金ETF主要采取被动式管理策略来跟踪黄金资产的价格。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国泰黄金ETF实现对黄金资产的紧密跟踪,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投资于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还将适度参与目标ETF 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组合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 |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国泰黄金ETF,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资产相似,不同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