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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创新驱动混合A(004745)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长盛创新驱动混合A 基金代码 004745
基金经理 王远鸿 设立日期 2017-08-16
管理人 长盛基金 托管人 建设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运用科学严谨、规范化的资产配置方法,重点投资于创新驱动型上市公司,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确定并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从而实现基金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创新驱动型公司的界定 创新是中国未来转型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创新驱动型企业是一个国家最有活力的企业。具体来讲,本基金所指的创新包括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流程创新、组织与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创新等。本基金所投资的创新驱动型公司,指创新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公司成长驱动力的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公司创新文化、公司创新战略、公司创新管理能力、公司研发能力、公司研发投入、公司创新项目整体推进等情况,分析创新对公司竞争优势的影响,即创新能否为公司带来先发优势、成本的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提升、专有知识的形成或差异化优势的建立等,并结合对公司外部环境的分析,判断创新是否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公司成长的驱动力。 市场中以技术为核心的行业和以商贸服务为核心的行业都可能涌现出创新驱动型上市公司,通过创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开发新领域,提供新服务,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以技术为核心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传媒、电子、机械设备、能源材料、采掘冶金、汽车、家电、国防军工、医药化工、电子设备等行业,以商贸服务为核心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纺织服装、食品饮料、休闲娱乐、健康保健、交通运输、建筑建材、金融、农林牧渔、公用事业等行业。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创新驱动型公司的界定方法,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创新驱动型公司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不许召开持有人大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是以“创新”为主线来进行行业配置,重点投资创新驱动型企业。具体来看,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选择创新驱动概念的、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 本基金筛选股票的程序为: 第一,根据本基金对创新驱动型上市公司的界定,挑选创新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公司成长驱动力的上市公司,构建基金备选股票池。 第二,对创新驱动型相关上市公司,具体从公司基本状况和股票估值两个方面进行筛选。 1)公司基本状况分析 A.经营状况分析 对于创新驱动型的上市公司,将重点关注:国家相关政策情况、业绩成长性、技术密集、附加值、成长空间。主要通过分析公司的研发能力、经营模式、公司治理、行业整合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经营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B.财务状况分析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杠杆水平以及现金流管理水平,选择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2)股票估值分析 通过对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的研究,考察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状况以及股票估值分析的基本结论,选择具有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组建并动态调整创新驱动型优选股票库。基金经理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分红政策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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