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在具体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定量投资模型,选取并持有预期收益较好的A股股票构成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运用的量化投资模型主要包括:
(1)多因子alpha模型——股票超额回报预测
多因子alpha模型以长期量化研究为基础,结合行业研究员行业主动选股框架,用精选的多个因子捕捉市场有效性暂时缺失之处,以多因子在不同个股上的不同暴露评估个股的超值回报。本基金alpha模型的因子包括:基本面因子(Fundamental)、行情因子(Quote)、技术面因子(Tech)、分析师预期因子(Consensus)、交易行为因子(Trade)等等。这些类别综合了来自市场各类投资者,公司各类报表,分析师及监管政策等各方面信息。太平多因子模型利用太平基金长期精选积累的超过7000个股票因子,科学客观地综合了大量的各类信息。基金经理将严格按照量化模型方法,构建相应的投资组合。
(2)风险控制模型
本基金将综合利用风险模型,力求将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控制在设定阈值内。风险控制模型控制的风险因子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市值、市值方差、市值偏度。本基金将利用风险预测模型和适当的控制措施,有效控制投资组合的预期投资风险,并力求将投资组合的实现风险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3)交易成本模型——控制交易成本以保护投资业绩
本基金的交易成本模型既考虑固定成本,也考虑交易的市场冲击效应,以减少交易对业绩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控制交易成本的基础上,最大化基金的预期收益。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本基金将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基金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操作。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股票期权为本基金辅助投资工具。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投资。股票期权的投资原则为控制下跌风险,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理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提高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类属债券,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类属债券,以期取得较高收益。 |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