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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盈安3个月持有混合(ETF-FOF)C(02610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盈安3个月持有混合(ETF-FOF)C 基金代码 026100
基金经理 张月 设立日期 -
管理人 平安基金 托管人 苏州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及优选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5%-30%,投资于境内股票、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ETF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5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分红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原基金份额锁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但应于变更实施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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