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情绪、行业周期、资金供需情况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在评估未来一段时间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率、相关性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和调整各类资产的比例,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策略,综合分析企业盈利模式、经营管理能力、产业趋势等核心指标,通过人口周期、技术创新周期、市场周期、固定资产投资和库存周期等角度分析产业趋势,力争通过精选优秀企业,持续优化投资组合。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从成长性、研发能力、估值水平等维度对备选股票池中标的公司进行综合评价,并从财务分析与估值分析两个方面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其中具有较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组合。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考察标的公司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市场空间、商业模式、行业地位、所处行业前景、财务管理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能力。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通过对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选择有估值优势与投资价值的标的股票。
(3)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境外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期降低跟踪误差水平。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金融衍生品进行交易。本基金还可通过投资外汇期货、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来管理基金投资以及应对申购赎回过程中的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关注国内外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该衍生工具,本基金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融资业务策略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时,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债券,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结合对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债券类别配置,并根据对个券相对价值的比较,进行个券选择和配置。
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对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可交换债进行重点选择,在可转债、可交换债估值合理的前提下投资,以分享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同时,本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财务压力、融资安排、未来的投资计划等方面推测、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确认上市公司对转股价的修正和转股意愿。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前在规定媒介及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