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分析债券资产和货币资产等投资价值,从而确定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在债券类资产中,本基金将采取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和收益率曲线策略等进行积极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持续研究和密切跟踪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的发展,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制定周密的投资策略。在具体投资过程中,重点关注标的证券发行条款、基础资产的类型,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加强对未来现金流稳定性的分析。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量规模,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实现资产支持证券对基金资产的最优贡献。
同业存单指数化投资策略
1、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以外的其他同业存单作为替代,使得投资组合的总体特征(如久期、剩余期限和到期收益率等)与标的指数相似。
2、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外寻找其他同业存单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替代组合的构建将以流动性为约束条件,按照与被替代成份券同业存单久期相近、信用评级相似、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基本匹配为主要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成份券同业存单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锁定;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