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简称 | 国寿安保泰宁利率债债券 | 基金代码 | 021695 |
| 基金经理 | 李谦 | 设立日期 | 2024-07-16 |
| 管理人 | 国寿安保基金 | 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
| 投资理念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利率债(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活期存款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债、可交换债、信用债和国债期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及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