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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上海金ETF(15983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上海金ETF 基金代码 159830
基金经理 沙川 陈瑶 设立日期 2021-07-06
管理人 天弘基金 托管人 国泰君安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午盘基准价
跟踪标的 上海金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黄金现货合约、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包括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及其他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为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为AU(T+D)。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合约可以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此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可从事黄金现货租赁业务。 基于跟踪误差、流动性因素和交易便利程度的考虑,黄金现货合约中,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但因特殊情况(比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通过上海金集中定价买入现货合约时,基金管理人可投资于AU99.99现货实盘合约和AU(T+D)或其他品种以进行适当替代。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黄金现货合约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为紧密追踪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为降低基金费用对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影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将持有的黄金现货合约借出给信誉良好的机构,取得租赁收入,并要求对方按时或提前归还黄金现货合约。本基金将谨慎考察黄金现货合约借入方的资信情况,根据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黄金的市场供求情况,决定黄金现货合约租赁的期限、借出的黄金现货合约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及租赁利率等。 基金管理人还将关注国内其他黄金投资工具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于挂钩黄金价格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期权及互换协议),基金管理人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其预期风险及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分红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跟踪标的累计收益率达到0.5%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跟踪标的累计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如本基金实施份额拆分、合并,将按经拆分、合并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来计算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收益率);跟踪标的累计收益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跟踪标的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并,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并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跟踪标的累计收益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追踪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午盘基准价表现,具有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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