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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121005)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 基金代码 121005
基金经理 桑俊 设立日期 2006-11-15
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 托管人 光大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主要以创新为原动力的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超额回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国投瑞银借鉴并遵循"价格/内在价值"投资理念。"价格/内在价值"投资理念是UBS Global AM长期应用、行之有效的投资哲学。我们相信,虽然证券的市场价格波动不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价格会反映内在价值。当市场价格偏离内在价值时,我们将择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瑞银全球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经验,根据中国市场的特点,采取积极的投资管理策略。 1、战略资产配置 本基金以"自下而上"的股票精选为主。通过适度调整类别资产具体配置比例,减少基金的系统性风险。 2、股票投资管理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决策,以自下而上的公司基本面分析为主。构建股票组合的步骤是:确定股票初选库;基于公司基本面全面考量、企业创新性评价与GEVS等估值方法,分析股票内在价值;风险管理;构建股票组合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 3、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借鉴UBS Global AM固定收益组合的管理方法,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模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4、权证投资策略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分红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方式和红利再投资方式。其中,红利再投资方式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 2、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即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分红方式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现金收益;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四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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