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 |
基金代码 |
112002 |
基金经理 |
张琦 |
设立日期 |
2006-08-16 |
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A指收益率×75% +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和良好成长性的股票,积极把握股票市场波动所带来的获利机会,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追求较高的中长期资本增值。 |
投资理念 |
波动产生机会,研究创造价值,策略实现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产将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投资的总体原则是在价值区域内把握波动,在波动中实现研究的“溢价”。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避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来额外的风险。同时,以雄厚的研究力量为依托,通过以价值成长比率(PEG)为核心的系统方法筛选出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股票,并通过对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成长率变化的动态预测,积极把握行业/板块、个股的市场波动所带来的获利机会,为基金持有人追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及长期资本增值。 |
分红政策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获取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且每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达到0.02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十二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当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中等风险水平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力争通过主动投资获取较高的资本增值和一定的当期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