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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新兴消费股票(010815)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农银新兴消费股票 基金代码 010815
基金经理 徐文卉 蒲天瑞 设立日期 2021-03-03
管理人 农银汇理基金 托管人 邮储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关注新兴消费主题的投资机会,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发行的股票)、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兴消费主题相关证券,新兴消费主题范畴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类: 1)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而兴起,以互联网为载体提供服务的公司,包括电商平台公司、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等; 2)随着消费层次提高、新渠道建设加强而带来的品牌影响力提升,以满足消费者物质需求的公司,包括食品饮料、轻工制造、农林牧渔、纺织服装、家居、家用电器、汽车等; 3)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通过发展新场景、提升服务效率,以满足消费者服务需求的公司,包括文化传媒、餐饮旅游、医疗服务、电子通讯、信息技术、商业贸易、交通运输等。 (2)个股选择 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自下而上地精选基本面优良且价值被低估的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公司的基本面,遴选出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和长期增长潜力的公司。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所处的行业符合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同时公司在行业中具备优势; B、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具备良好竞争优势; C、公司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创新来自但不限于产品的创新、商业模式的创新、营销的创新、并购等外延增长的创新等; D、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 E、公司具备清晰的发展战略,具备一定的进入壁垒。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盈利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相对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 B、盈利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C、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摊销前利润(EV/EBITDA)等。 债券投资策略 结合对未来市场利率预期,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利差轮动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基金还将利用股指期货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分红政策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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