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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025804)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金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基金代码 025804
基金经理 杨杰 刘雨卉 设立日期 -
管理人 金信基金 托管人 邮储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非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地方政府债、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带有权益属性的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0%,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优化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券的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 选取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构建组合, 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 达到复制标的指数、 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 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被限制投资或可投资数量不足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选取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以外的同业存单构建替代组合, 对标的指数进行跟踪复制。 其他投资策略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基金费用,基金管理人还可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其他投资策略。例如,基金管理人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或债券一、二级市场间的套利机会进行跨市场套利;还可以使用事件驱动策略,即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对投资标的定价的影响而进行套利;也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策略,即通过对债券市场价格与模型价格偏离度的研究,采取相应的增/减仓操作;或运用杠杆原理进行回购交易等。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核心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的方法,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要素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其内在投资价值,力求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进行指数化投资,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优化策略对债券组合进行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降低交易成本,缩小跟踪误差。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并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同业存单指数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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