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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盈鑫多元配置90天持有混合(ETF-FOF)C(025809)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盈鑫多元配置90天持有混合(ETF-FOF)C 基金代码 025809
基金经理 张川 设立日期 -
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 托管人 招商证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7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资产配置和基金精选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30%,投资境内股票、股票型基金和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ETF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5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二是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风险预算模型。
分红政策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按除权除息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A类和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即原份额)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按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与原份额“90天持有期限到期日”相同;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并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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