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投资策略的核心在于重点关注并跟踪具备较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成长能力的科技创新主题上市公司,挖掘其中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个股,通过积极的股票选择,采取以合理价格买入的投资方式,通过上市公司价值的回归或兑现,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指科技创新主题企业主要是指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具体而言,科技创新主题企业相关的行业或产业主要有: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2)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4)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5)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6)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7)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同时,本基金将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在履行适当必要的程序后,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科技创新主题的界定标准。
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关注科技创新主题上市公司,选择其中经营稳健、公司治理较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其间,本基金也将积极关注上市公司基本面发生改变时所带来的投资交易机会。
I、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估值指标,同时兼顾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指标和财务指标,以挑选具有估值优势、成长优势和财务优势的个股。
本基金考察的估值指标主要包括:市盈率、市盈率/净利增长率。对于估值指标重点进行横向(不同行业间)与纵向(行业内不同时期)分析。
本基金考察的成长指标主要包括:主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本基金考察的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II、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从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公司管理水平和治理结构、核心竞争力等几个方面对个股进行定性分析,以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
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特征、行业景气度和行业集中度等,关注公司是否具备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管理水平和治理结构:关注公司是否具有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和良好的治理结构。
核心竞争力:关注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包括公司主营产品或服务是否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是否具备成本优势,是否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将综合考虑行业特性和公司基本面等因素,寻找具有相对估值优势和长期投资价值的投资标的。在行业特性方面,将优先选择行业发展空间大,符合国家政策鼓励、扶持方向的行业;公司基本面方面,优选公司业绩可持续稳定增长、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财务指标较为稳健的公司;在估值方面,综合考虑市盈率、市净率、重置价值、A-H溢价率等估值指标,选择具有相对估值优势的公司。通过对备选公司以上方面的分析,本基金将优选出具有综合优势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行业趋势、估值水平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科创板股票投资策略
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科技创新企业为主,并且允许暂未盈利的公司上市,考虑到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特殊性,本基金将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方面入手,进行研究筛选。
定性方面,本基金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科创板企业所处行业及其发展趋势与国家战略的匹配程度、行业里的影响力及行业地位;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研发投入、研发团队等研发体系情况;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团队情况。
量方面,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研发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研发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成长性指标:主营收入增长率、研发费用增长率等。
研发指标:研发费用/营业收入、研发费用/总市值等。
估值指标:市销率(P/S)、市现率(P/CF)、市值/交易流水(P/GMV)等。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